网络隐私政策

前言
我们收集与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
我们收集个人信息的方式
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
我们保护个人信息的方式
我们保留您的个人信息的时限
我们可能与之分享个人信息的主体
行使您的隐私权
本隐私声明的更新
联系我们

前言

CSL(下称“我们”、“我司”或“CSL”)致力于保护您的隐私。本隐私声明旨在说明在您使用我们的网站时、或在您通过本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时,我们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的类型、我们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的目的、我们保存与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的方式以及您拥有的隐私权与可使用的行权方式。在本隐私声明中,“个人信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称“个保法”)第4条规定的含义。仅就本隐私声明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指中国大陆,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与台湾地区。

本网站的运营、个人信息的处理以及对数据保护法的遵守由以下法律实体负责(即个保法中定义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广州市君信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30号万菱汇4001室
电话:+8621-5407 5353
传真:+8621-5407 5280

我们收集与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的大部分内容时,网站不会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但当且仅当用户主动向我们提交个人信息或向我们请求信息时,我们可能处理以下类型的个人信息。

• 联系方式:使我们能够与您联系的信息,例如,您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社交媒体用户名。
• 您向我们提交的报告和通知中的个人信息:如果您通过我们的网站(例如,通过我们的网站上提供的电子邮箱链接)向我们提交关于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我们将收集并处理其中包含的个人信息(如有)。
• 健康数据:如果您向我们提交与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有关的健康数据,我们将收集并处理其中包含的个人信息(如有)。
• 沟通记录:当您利用本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电话、在线表格或社交媒体(例如,微信))与我们联系时,我们可能会记录此时您所提供的信息

在上述个人信息类型中,健康数据(您披露的健康数据)与沟通记录可能被视为个保法中定义的个人敏感信息。我们仅因上述指定的明确、合理目的,在与这些目的直接相关的范围内处理个人敏感信息。我们将按照对您的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您的个人敏感信息。

我们还可能收集不可识别个人身份的汇总信息,以了解网站用户最感兴趣的内容或访问网站的用户类型。我们利用这类数据运营、维护与保护我们的网站和网络系统。

我们收集个人信息的方式

我们将从多个来源收集个人信息,包括:
• 直接向您收集:例如,在您填写我们所提供的表格、就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向我们提交报告或通知、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或通过其它方式(例如,社交媒体)直接与我们沟通时,我们将直接向您收集个人信息。
• 从网站收集:我们将收集所监测到的与您使用我们网站的方式有关的信息。

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

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目的与所依据的法律基础如下所示:

目的 因所列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典型类型 法律依据
就我们的业务、产品和服务与您联系和沟通 上述所有个人信息类型 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详见个保法第13条第(1)项);合同(如有)的履行(详见个保法第13条第(2)项)
借助您的个人信息解答您的疑问或答复您的投诉(如有) 上述所有个人信息类型 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详见个保法第13条第(1)项);合同(如有)的履行(详见个保法第13条第(2)项);对法律义务的遵守(详见个保法第13条第(3)项)
评审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评价其安全性与性能以及开发新产品和服务 上述所有个人信息类型 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详见个保法第13条第(1)项);合同(如有)的履行(详见个保法第13条第(2)项);对法律义务的遵守(详见个保法第13条第(6)项)
使个人能够报告可疑不良事件 联系方式
健康数据
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详见个保法第13条第(1)项);合同(如有)的履行(详见个保法第13条第(2)项);对法律义务的遵守(详见个保法第13条第(6)项)

 

如上表所示,我们可能因多个理由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您在同意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之后,可以随时撤销同意。即使您撤销同意,我们在此之前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的处理不会因此变得不合法。在您撤销同意之后,我们将不再因您原先同意的目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我们在法律上有其它合法依据的情况除外。您可以利用下述“联系我们”部分提供的联系方式撤销同意。

我们将仅因收集目的使用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我们合理认为有必要因其它(与原目的相容的)目的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当需要因任何无关的目的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时,我们将通知您,并向您解释此行为的法律依据。

我们保护个人信息的方式

我们运用适当的安全措施,用于防止您的个人信息意外丢失或被未经授权之人使用、访问、篡改或披露。

此外,我们限制我们的员工和服务商对您的个人信息的访问权限,仅限需要访问这些信息以执行其工作、或向我们或您提供服务的个人访问。这些个人将仅按照我们的说明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并被要求对所使用的个人信息保密。

我们有处理数据泄密的程序。一旦发生数据泄露,我们将在必要时按照个保法与其它相关法律要求(如有)通知您和相关监管机构。

我们保留您的个人信息的时限

我们将持续保留您的个人信息,直至这些信息无需再用于其收集目的,包括满足法律或报告要求。

确定个人信息的保留期限时,我们考虑个人信息的数量、性质与敏感性、个人信息被未经授权之人使用或披露的潜在危害风险、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是否有实现这些目的的其它方式以及适用的法律要求。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使信息不再与您有关。在使用匿名化信息时,我们可能不会进一步通知您。

我们可能与之分享个人信息的主体

我们可能与以下主体分享您的个人信息,这些主体可能在中国境内,也可能在中国境外:
• 我们的职员 –我们的职员将访问您的个人信息,但仅限工作需要。
• 与我们隶属同一集团的公司 -与我们隶属同一集团的公司可能因上述任何目的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您可在https://investors.csl.com/site/investors/financial-results-and-information/csl-group-legal-entities查看CSL实体清单。如果您对其他CSL实体有任何隐私方面的疑问,请发送邮件至privacy@cslbehring.com进行咨询。
• 其他服务商与顾问 -例如,向我们提供IT支持服务、帮助分析我们所持有的数据、与我们的客户沟通、向我们提供法律或财务建议以及帮助我们向您提供服务的公司。
• 政府或监管机构 -在法律要求或需要配合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或方案时,我们会与政府或监管机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这些机构包括相关数据保护和医疗保健监管机构。此类机构将因其各自的目的,按照各自的隐私声明使用所持有的个人信息。
• 经销商、许可证合作伙伴或其他合作公司-根据您在单独通知下的同意,我们可能与经销商、许可证合作伙伴或其他合作公司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可能向收购或受让我们的全部或部分业务的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会要求这些第三方按照本隐私声明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除按上述方式或有相应的法律义务、或为协助犯罪调查和预防而需要共享信息之外,我们不会披露个人信息。我们可能向第三方提供统计信息和分析,但会确保信息在披露之前汇总,且无法识别个人身份。

为确保您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我们将仅按照个保法和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传输您的个人信息。在向您所在的中国境外辖区传输个人信息时,我们会遵守适用的法律要求,充分实施安全措施。

行使您的隐私权

在特定情况下,您可行使以下权利:
• 请求访问您的个人信息(通常称为“数据主体访问请求”)。通过这项权利,您能够获得我们所持有的您个人信息的副本,以及确认我们对其的处理是否合法。
• 请求更正我们所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通过这项权利,您能够更正我们所持有的关于您的不完整的或不准确的个人信息。
• 请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通过这项权利,您能够在个保法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依法要求我们删除或移除您的个人信息。但您的这项删除权不影响我们在您行权之前、或基于其它法律依据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的处理的合法性。
• 请求撤销您的同意。即使您已经同意我们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特定类型的处理活动,您仍可以随时撤销同意,拒绝我们在之后继续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您撤销同意不影响我们在您行权之前、或基于其它法律依据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的处理的合法性。
• 请求我们解释本隐私声明中未明确或提及的个人信息处理原则。
• 请求我们向您或其他主体传输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
• 请求在求职申请时或更普遍而言,您与我们的关系终止之前,不受自动决策的制约。
• 适用法律允许行使的其它权利。

如计划行使上述权利,您可以按照本隐私声明结尾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交书面行权申请。我们将开展调查,并在您提交申请后的30日内向您提供答复。在我们为妥善答复您的申请(例如,申请事项较为复杂,我们需要更多时间进行处理)而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情况下,我们可能将上述答复期限延长两个月,但会向您解释推迟答复的理由。在某些情况下,为最终答复您的申请,我们可能会向您索要其它信息或要求您核实您的身份或授权(针对您代表其他主体提交数据主体请求的情况)。

本隐私声明的更新

我们可能不时更新本隐私声明,以反映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方式的变化(例如,在我们实施涉及个人信息新用途的新系统或流程时),或澄清我们在本声明中提供的信息。所有更新均将符合个保法和其它适用的数据保护法。

本页面底部载明了我们上次更新本隐私声明的日期。我们将通过合理措施告知您我们对本隐私声明进行的更新,包括在我们的网站上发布新隐私声明。我们建议您不时访问我们的网站,以查看最新的隐私声明。

联系我们

如果对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方式有任何疑问,或计划行使上述任何权利,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何方式与我们联系:

电子邮箱:chinaprivacy@cslbehring.com
电话:+8621-5407 5353
邮件:数据保护专员
广州市君信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30号万菱汇4001室
自2023年10月起有效


上次更新日期:2023 年 11 月